南方日报讯(记者/曾雅通讯员/唐晓玲夏利芬)《广州市规划管理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违法建设处罚中,单位处以20万元以上、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都可以申请进行听证。该《办法》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4月6日—15日。据悉,《办法》为市民反映意见提供了全新通道。
该《办法》主要是为规范广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听证行为。其中规定,广州市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有关听证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听证工作的举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办法》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决定采用听证会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的情形。值得关注的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单位处以20万元以上、对违法建设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在规划管理方面的听证,城乡规划认为规划管理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经告知听证权利后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或在受理规划管理事项前或者在作出决定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有关该规划管理事项的重大信访投诉,或者在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收到重大反对意见,且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事项,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外无需举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