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认为,中国风险投资业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目前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环境日趋改善。
成思危介绍,《公司法》的修改已经启动,今年 2月份在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一审。从一审情况来看,有三点对风险投资很有利:
一是降低了公司注册资金的门槛,这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成立和上市;
二是放松了原来的公司对外投资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 50%的规定;
三是修改了原来的技术、知识产权入股最多不能超过 20%的规定,目前认为最高可以到 70%,这是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还有一点是允许创办一人公司,这对创业者很有吸引力。
成思危认为,还应在以下几方面对风险投资进行支持:
一、加强法律保护,包括对投资者财产保护和创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政府要在一定程度上给风险投资予以资助,起一种引导作用;
三、政府需要通过一定方式,解决创业企业的担保问题;
四、应该按照现行政策对高科技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特别是在增值税、所得税方面要给予适当的减免,对风险投资企业来讲,税收优惠还应该进一步考虑;
五、要拓宽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
去年 5月开设的深圳中小企业板起到了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下一步建议积极慎重地扩大这个板块,争取早日转变为独立的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