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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的思想渊源及其发展路径(节选)
2011-06-07 11:12: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58次 评论:0

       在从春秋初叶至明清之际的两千多年时间里,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曾长期处在世界的前列。反映在思想领域,中国历史上有一大批学者和官员对民营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产生了相当丰富的民营经济思想,有的还很有理论色彩,甚至自成体系。尽管世易时移,这些民营经济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已经明显凸现出来,但由于这些思想所反映的是一般商品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产生发展的呼声与要求,因而对我国今日民营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中国历史上的民营经济思想萌生于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主要是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民营经济思想的萌生时期。从经济角度看,随着奴隶生产方式的衰微崩溃和封建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对土地公营和私营的效率进行了较多的比较,主张实行土地私有私营,甚至可以自由买卖。从政治角度看,在列国激烈竞争、社会动荡不安的春秋战国时期,某些思想家,其中主要是法家和儒家的代表者,较多地关注富国与富民的关系,在富国与富民的对立统一中对富民的理论和政策进行了探讨,留下了比较丰富的民营经济思想资料。

    早在西周末年,周厉王的大夫芮良夫就批评将被任命为卿士的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他指出: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他赞赏导利而布之上下的布利政策,反对专利政策。芮良夫的布利思想反映了奴隶社会晚期贵族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历史上民营经济思想的滥觞。他的专利——布利二分法,在某种意义上暗示了中国古代民营经济思想的一条发展路径。

    到了春秋初叶,楚国人季梁提出了利民的思想。他说:上思利民,忠也。更晚一些的邾文公则在权衡了利民与利君二者之后,提出了命(天命)在养民养民思想。利民和养民思想的出现,标志着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更为自觉的意识的产生。

战国时期,商鞅以封建主义为导向,主张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土地私有私营。商鞅具有朴素的产权思想,即定分论。他认为,众人追逐地上跑的兔子是由于兔子名分未定,而市场上出售的兔子盗不敢取,则是因为名分已定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即国家政权在产权界定中起着重要作用。从商鞅提出的利出一空(孔)的统制经济主张来看,他的定分论漠视了产权主体的自主性,是不充分的。

    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孟子提出了著名的恒产论。他指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为了避免无恒产者的道德沦丧,孟子主张制民之产,把制民之产视为行仁政之本。孟子主张富民而反对富国,尤其反对不行仁政而富之。他认为易(治)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把抓生产和薄税敛定为富民的两个重要条件。孟子主张在工商业方面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他甚至提出了市,廛(市宅)而不征,法(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而不廛关,讥(查察)而不征的招商引客政策。孟子的民营经济思想较为丰富,也较有理论色彩。其突出特点是受仁政理想的指导,有一定的民本主义倾向。

    大体上成书于战国时期的《管子》也有丰富的民营经济思想。《管子》的作者探讨了农业中的生产经营方式,指出利益引导与经营效率有密切的关系。设人之所不利,欲以使,则民不尽力。作者认为西周时期的奴隶集体耕作方式具有地力不可竭,民力不可殚,不可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的弊端,主张在土地占有和使用上均地分力,即均调土地,分户耕作,采用分散的个体经营方式;在土地收入与分配上与之分货,即地主和佃农分取劳动产品,用封建地租代替奴隶的无偿劳动。均地分力,民乃知时日之蚤(早)晏(晚),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与之分货,则民之得正(征)矣;审其分,则民尽力矣。这个论述从人的行为角度着眼,第一次明确地比较了土地公有和私有、公营和私营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战国时期的另一重要著作《吕氏春秋》也比较了公营和私营的效率,得到的结论也与《管子》相似: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即采用私人经营方式比采用集体经营方式更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更有效率。

    总的来看,先秦时期的民营经济思想代表者对民营的这个主体有比较深入的思考,无论专利——布利、利君——利民、富国——富民(或裕民)的二分法,还是公作——分地的二分法,都是对官民、公私经济的探讨。古代民营经济思想在先秦时期还处于萌芽或起步阶段。

    二、中国历史上的民营经济思想形成于汉唐时期

   

       西汉至唐是中国古代民营经济思想的形成时期。在汉武帝实行工商官营政策之前,董仲舒就对当时权贵们与民争利于下颇感不满,明确提出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汉武帝实行工商官营政策之后,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他也提出过盐铁皆归于民的主张。董仲舒反对工商官营的垄断政策,还主要是出于对上行下效的担心。

    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是历史上一次关于官私经营大讨论的专门会议。会上,贤良、文学全面地揭露了盐铁官营的种种弊端。例如,生产经营的品种规格单调,铁器失其宣,而农民失其便;制作的铁器质量低,民用钝弊,割草不痛盐铁贾(价)贵,百姓不便;百姓购买时善恶无所择等等。对比官营的弊端,贤良、文学分析了私人经营的优越性。例如,产品价格便宜,可以实现盐与五谷同贾;经营方式灵活,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新粮和旧粮)易货;还可使官府更徭省约等等。

    这一时期最有成就的民营经济思想家是司马迁。他以其发展了的道家至治理想为指导,提出和论证了善者因之的治国理论,即善者因之(求利心),其次利道(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他主张利用社会经济的市场调节方式,放任百姓求富,人各尽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自出之上则富国,下则富家,且贫富之道,莫之予夺。同时,他还很重视社会大传统下的小传统,赞赏因俗而治,立俗施事,主张利用因其俗,简其礼的风俗调节方式发展民营经济。这表明他对调节民营经济发展的三股力量——市场、国家和社会——有了全面的认识,并形成了关于三者关系的颇为独到的见解。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他还记述和总结了许多大工商业者的治生之道,如加快资金流转,无息币,财欲其行如流水富无径(固定)业,则贷无常主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等等,内容十分丰富。司马迁的善因论(宏观)和治生论(微观)是中国历史上民营经济思想的第一座高峰,也是中国古代民营经济理论发展的最高峰。

    西汉之后至中唐数百年间,民营经济思想相对稀疏了一些。东汉的王符主张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他认为,农、工、商各有本末,对于这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反对不加区别地打击私营工商业。西晋的傅玄区分了商人和商业,认为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据认为是魏晋时期作品的《列子·杨朱》则表达了极端自由主义的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思想。这是对封建政权过于干涉私人经济行为在理论上的反叛。

    唐代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认为,国家干预应该做到百货之价自平,四人(民)之利咸遂,要利万民,富天下,而不能以聚敛为目的。关于盐法,他认为山海之饶,盐铁之利,利归于人(民),政之上也;利归于国,政之次也,而利归于幸人奸党则是政之疵,国之蠹。他虽赞赏民营,但也不是一味地反对官营,而是对官营中的吏治问题大加鞭挞,并且把对吏治的问题的重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他深谙封建专制下官营特点的一种表现。

    在唐穆宗长庆二年(822年)关于盐法改革的争论中,韩愈指出官府零售盐弊多利少,不如让商人零售。商人利归于己,在交易方式上灵活;而吏役利不关己,罪则加身,经营死板,百姓不满。官府卖盐要雇用百姓车牛运盐,又害及百姓。韩愈侧重于盐的交换方面私营效率的论述是对贤良、文学论述的补充和发展。

    同先秦时期相比,西汉至唐的民营经济思想已经把主要的关注点,从农业领域转移到了工商业领域,对民营的这种商品经济行为有了更多的认识,出现了主张全面深入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理论成果。

    三、中国历史上的民营经济思想成熟于宋至清前期

    北宋至清前期是中国古代民营经济思想发展相对较为成熟的时期。北宋的李觏主张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财用系于富国,而富国在于整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不在于行聚敛。他批判了工商官营的种种弊端。如对于盐市场,他认为除弊之道莫如通商,如此则公利不减财用以足;对于粮食市场,他主张驰一切之禁,听民自便;对于茶市场,他指出亦莫如一切通商,官勿买卖,听其自为,收租抽税即可,利国便人(民),莫善于此利国便人四个字切中肯綮,利国是目的,便人是手段。李觏的利国便人论堪称中国古代调和主义民营经济思想的嚆矢。

    欧阳修认为抑商之政终不可行的原因在于为国者兴利广,主要是工商官营的范围过大。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通流而不滞。他反对夺商之利,认为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夺商之谋益深,而为国之利益损。本来想使十分之利皆归于公,结果却十不得三,还不若与商共之,国家倒可以常得其五。他认为这是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欧阳修第一次明确表达并论证了财政中心主义的利商思想。司马光也强调,在对待商贾方面要做到公家之利舍其细而取其大,散诸近而收诸远

    南宋的叶适对传统的重本抑末教条提出了异议: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虽偏,尚有义。若后世但夺之以自利,则何名为抑?他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在不考虑政府行为的情况下,主张农工商并重,发展民营经济;二是在考虑政府行为的情况下,反对以抑末为名,行夺商人之利以获自利之实。叶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重本抑末与官民经济关系结合起来分析,并戳穿了传统教条的真面目,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他为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的现象辩护,实际上提出了官营——民营的分权论。在工商经营形式上,他主张以民营为主,民营做不到、做不好的,方由官营替代。叶适对抑末自利的批判和他所表述的官营——民营分权论,是在司马迁之后第一个较彻底且以自成体系的形式表现出的民营经济理论。

    明代的丘濬继承了中国历史上重民思想的传统,重视养民,认为人君之治,莫先于养民。他发挥了《周礼》中的安富概念,为富人辩护,反对抑富。在土地经营问题上,他反对限田、均田等方案和复井田的主张,认为终莫若听民自便之为得。丘濬肯定理财,把理财分为为民而理(或称理民之财)与为国理财两个方面,而强调以理民之财为首。他提出了经制之义(制国用应遵循的义)的概念,主张取民有度,不可过取于民,批评了盐铁官营,盐铁加价、均输、平准等十几种取民之法。他激烈地反对夺商之利,摧抑商贾。在他看来,以人君而争商贾之利,可丑之甚也。他主张发展内外贸易,包括中国南北之间的海上贸易和除日本外的国际贸易,听民自为听民为市等用语多次出现在其著作中。丘濬的民营经济思想比较丰富,是古代民营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的最后一座高峰。

    著名理财家张居正批评了通过征商来增收的财政政策,提出了应使农商互相促进的新见解。他指出: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这就从根本上反驳了征商利于厚本、干预因之合法的传统论调。他认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这是比较典型的财政中心主义的民营经济思想,惟出自财政官员之口,更强烈地反映了民营经济思想的历史变迁。

    清代初期的唐甄认为治国的经济目标是富民,富国也要以富民为内容。他反对国家干预民间的经济活动,尤其反对虐取。他说:圣人无生财之术,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财不可胜用矣。主张在财政导向下放任民营经济的发展。

由于中国古代民营经济的发展曾长期处在世界前列,因而中国古代民营经济思想的发展亦曾长期代表着世界的先进水平。对此我们不必妄自菲薄,更不可数典忘祖,以至言必称希腊,言必讲西方。整理和研究中国历史上民营经济思想的价值,既在于使这些丰富的思想古为今用,也在于使其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古为今鉴。历史悠久、意蕴深厚的古代民营经济思想传统是中国现代民营经济研究者无法回避的历史事实。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明了古代民营经济思想发展的历程,对于推进现代民营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严清华 杜长征 周晶)    

Tags:中国 民营经济 思想 渊源 及其 发展 路径 节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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