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
最近,“非公经济36条”的起草人之一、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处长顾强对“36条”进行权威解读,并对“非公经济36条”的政治突破、非公经济企业的融资和市场准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
顾强谈了对于“非公经济36条”的六个理解:
解读一:“非公经济36条”是一个全面系统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文件
在此之前,与民营经济相关的文件也出来很多,其中也包括一些法律法规,比如198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
业奖励条例》,再比如近两年出台的《促进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但是此次的“非公经济36条”是以国务院的名义出台的,是第一次比较全面、比较系统地构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或者叫政策框架。
解读二:“非公经济36条”对非公经济或者叫民营经济进行了高度定位
这个文件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宪法修正案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精神和若干要求的一个文件。提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对完善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对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从文件这一角度来讲,是把非公有制经济或者叫民营经济进行了高度的定位。
解读三:“非公经济36条”是各个地方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经验总结,是集中集体智慧的文件
这是一个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方面亲自参与、集中大家智慧的一个文件。在文件的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多次听取了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的意见,协会也组织了相关企业家进行了讨论,我们也把很多的意见吸收到了这个文件过程当中。
同时,我们也对各个地方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当中的经验做了一个总结。据统计,全国各个省市以法规形式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大概有150件,中央层面上相对要少一些,中央在指导经济发展方面,相对地方滞后。“非公经济36条”是总结了各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和经验。这是出台“非公经济36 条”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解读四:“非公经济36条”是在许多方面有重要突破的一个文件。
“非公经济36条”是在解决非公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中、在许多方面有重要突破的一个文件。文件的6700个字中,大部分内容可能都在其他文件里出现过,但是我们力图想突破一些内容,力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一视同仁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比如,文件里用了一句很虚的话,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但回过头来看看中央的文件、看看国务院的文件,这是第一次提出来的。我们原来提出的“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都是讲国有企业,从来没有讲过民营企业,“非公经济36条”第一次提出了这样一个导向。所以,“非公经济 36条”不见得是在具体的政策层面,在其它方面也有很大的突破。
解读五:各地方各部门须根据“非公经济36条”精神制定具体化的配套措施和配套文件。
“36条”仅仅是一个原则,是一个政策取向,它不可能取代各地方各部门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就是说,“非公经济36条”的方向只是原则性的,它对于改革的举措、对于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国家层面将要采取的措施,做了一个大致的描述。各地方、各部门须要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制定促进的措施。我们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能够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制定具体化的配套措施和配套文件。
解读六:“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标志着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基本理论框架的建立。
“非公经济36条”是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跨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历史性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出台也标志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沿着这个方向一步一步地落实下去。
“非公有制企业”概念是过渡时期概念
“非公有制企业”这个概念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概念。因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里,一般很少按照不同的所有制来划分企业的类型,也很少提个体私营企业,一般就是划分为大、中、小企业。对一般的政府而言,关注的是小企业,因为这部分企业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帮助。大企业在市场当中是一个强势群体,对于大企业,政府只有一个任务,即规范它的行为,为它创造一个稳定的产权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而对小企业而言,政府还应该提供很多必需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