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 实习生/赵琦玉 通讯员/穗检宣 增检宣)渎职犯罪一直被视为“不揣腰包”的腐败。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08年1月至上月底,共有139名渎职官员落马,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23人。通过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广州市检察机关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
据统计,2008年1月至今年6月底,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381件,立案侦查129件139人,连续3年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量占全省总数的1/5。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3件23人。
“社会上对渎职侵权罪还不熟悉,虽然它与贪污贿赂犯罪相比,并没有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但实际上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很大。”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介绍,贪污犯罪个案平均案值是15万元,而渎职侵权犯罪的平均个案造成国家、集体与公民的损失案值达258万元。是贪污案的17倍。据悉,从2008年1月至今,广州市检察机关已挽回由渎职侵权造成的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近3亿元。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表示,接下来将严查“三旧”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