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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均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有命扛”
面对被重金属污染的大米,人们往往束手无策。本刊记者在株洲新马村附近的新桥村采访时发现,村民均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对此表示无奈,她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有命扛。”
这位村民道出的一个南方农村现实是:每人只有几分田,土地仅够产出口粮。假如卖污染米再买净米,其间较大的差价也会推高他们的生活成本。
多位学者指出,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制度,以及农民口粮基本自给等现实国情,成倍放大了稻米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潘根兴认为,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农地主要由农场主和大公司种植,一旦部分土地被重金属污染,出于维护整体利益考虑,农场主或大公司很快会选择弃耕或调整作物。而中国的农民出现污染后个人无力应对,只能选择被动承受。
学者表示,西方国家比中国更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环境负外部性,一般要求企业向政府缴纳环境维保基金,这笔资金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应对包括土壤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而中国政府缺少这样的制度安排,客观上鼓励了环境负外部性的产生。
此外,政府对土壤污染信息的习惯性封锁,导致官民之间严重地信息不对称,更多的自耕农在茫然不知或知之甚少的情况下食用了重金属超标大米。
独特的饮食习惯也导致大米重金属污染在中国更为突出。稻米并非多数西方国家绝对主食,但65%的中国人以稻米为绝对主食。有学者计算,即便稻米达到国家限定的镉含量0.2毫克/千克,中国南方人每日摄入镉的总量也大大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限定额。
镉米不设防
数量众多的重金属超标大米只要被允许种植,必然会有人受害
在几乎没有监管或者没有有效监管的现实下,重金属超标大米享受着让人感到恐怖的“自由”。
除在少数地方因为极端污染事件被叫停,大多数被污染土壤的主人即自耕农,均可以自由选择种植作物种类,包括稻米。广西思的村和湖南新桥村的农民,就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政府方面的种植禁令。
此外,除了少量重金属超标大米在市场上流通时被检出,政府部门通常没有对村民和市民如何避免吃到被污染大米给出意见。
实际上,重金属超标大米在现实中是完全可以自由流通的。思的村和新马村的大米并未被政府方面禁止对外销售,因此,虽然多数稻米被村民自食,但仍有相当数量污染米自由流向市场。
近几年,由于国家在食品安全制度方面加大了力度,重金属超标大米大概很难出现在大中城市的大型超市中。但在各县市以及乡镇的农贸市场中,污染大米仍然令人防不胜防。
2008年2月,四川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邛崃市瑞泰米业有限公司和四川文君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镉超标,要求两企业整改。按照中国现行的食品质量管理法规,两家企业因生产销售镉超标大米是违法的,接受处罚天经地义。
但两家企业表达了委屈:第一,企业在购进大米时,本着就近原则收购,由于中间商的收购渠道复杂,无法判断哪个区域含镉,无法从进货原材料上控制;第二,镉超标与企业生产工艺没有关系,应与土壤含镉有关。
学者更普遍的看法是:政府一方面未在源头上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即允许在污染土壤上种植稻米,另一方面又在流通中禁止重金属超标大米,这是自相矛盾的,在现实中也是难以执行的。
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数量众多的重金属超标大米只要被允许种植,必然会有人食用,也必然有人受害。
一般认为,流通到城市的重金属超标大米毕竟只是少数,由于不断更换所消费大米品种等原因,市民即使吃到重金属超标大米,危害也较小。
但陈同斌及其同事多年观察发现,随着土壤污染区农村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他们更趋向于将重金属超标大米卖到城市,再换回干净大米,所以城市居民遭受重金属毒害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加。
2006年,湘潭市环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