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太凌 通讯员 王喆 刘勇) 因出售“蚁粒神”,北京京通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下称华润万家超市)被法院判决向消费者双倍赔偿购物款及误工费。日前,刘先生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润万家超市公司昨日表示,将立即履行判决。 据朝阳法院消息,2007年10月,刘先生从华润万家超市出租的柜台,购买了十盒“蚁粒神”,每盒68元,华润万家超市出具了发票。
因服用“蚁粒神”后出现不良反应,刘先生于2007年11月向药监部门举报。药监部门回复称该产品涉及标志不符合规定,并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
刘先生拿着药监局的回复到该超市时,发现“蚁粒神”柜台已撤,与该超市交涉未果,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华润万家超市退还购物款680元,同时赔偿680元,并赔偿误工损失1000元;华润万家超市公司负连带责任。
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但一直未履行判决中确定的内容,直至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既然是法院的判决我们就会执行。”记者昨日下午联系到华润万家超市公司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解女士,她表示执行拖延的原因是他们一直没有联系到刘先生,加之工作繁忙有所疏忽,昨日公司已通过法院执行庭找到了刘先生,将立即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