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等粤琼两省领导的见证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在海口市签署了《广东·海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
合作宗旨:
携手打造相邻省份区域合作的典范
根据《框架协议》的精神,粤琼两省将遵循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平等协商、合理对接,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等四项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谋划两省合作发展新思路,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携手打造相邻省份区域合作的典范。
阶段目标:
2015年力争形成新兴产业经济区域
根据《框架协议》的精神,粤琼两省合作分为两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是到2015年,两省深度合作机制基本完善并成熟运作,在深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纲要、意见”),推进跨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共同开拓东盟市场及便捷舒适无障碍旅游圈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对接融合,区域生态与环境质量较大改善,力争形成省际合作发展优势确立、成效凸显的新兴产业经济区域。
第二阶段是到2020年,两省基本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密切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素便捷流动的现代流通经济圈和旅游生活圈,与东盟深化经贸合作的门户,粤港澳琼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显著提升,两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大亮点:
争取国家把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建设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
据省府办公厅负责人介绍,《框架协议》设总则、发展理念和政策互动、跨界基础设施、蓝色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及科技创新、市场建设、社会事业、环境保护、机制保障及其它等12章节共44条。突出亮点有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理念和政策互动: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期推进实施的良好机遇,共同争取国家批准将“纲要、意见”中适合两地发展的政策拓展延伸,实现互动发展。
二是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共同推动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及配套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把跨海通道建设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三是合力发展蓝色经济:加大海洋资源合作开发力度,形成产业优势,共建南海蓝色经济区域;鼓励广东企业参与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农业生产合作:加强冬季农业生产合作,建立海南与湛江、茂名、阳江等市冬季瓜菜生产、销售协作互动机制,互通供求信息。
五是合作发展旅游产业:广东积极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海南积极支持广东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共同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特色旅游观光带。结合两省优势旅游资源,共同开发“一程多站”、优势互补的旅游线路,联手推介南海海洋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客源互换和市场互动。
邓红辉胡键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