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孙莹 通讯员 林燕娥 广东省国税局决定简并全省国税系统(不含深圳,下同)监制的普通发票,同时启用新的防伪措施(简称新版发票)。
此次新版普通发票共8类17种,本次简并,将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新式样,而原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和《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式样保留不变。
新版普通发票从2010年7月1日起分期分批在全省各地供应,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用。旧版普通发票(含各市国税局监制)于2010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新版普通发票四个防伪特征
1发票联的监制章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黑色;
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采用带有“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自发显色防伪等四项防伪功能的无碳纸张印制;
4其他6类票种的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带“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等三项功能的无碳纸张印制。同时,发票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复写后呈现紫蓝色的文字。